商洛市公安局
根據(jù)公安工作形勢任務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紀律觀念強,能保守工作秘密;
3.截止2021年6月30日年滿18-28周歲,退役軍人可以放寬到30周歲以下;
4.具有良好品行,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樂于奉獻、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聘用后,必須無條件服從對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的分配;
5.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能適應加班、夜班、出差和24小時輪班工作。男性凈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凈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紋身、無染彩發(fā)、無色盲色弱等。
三、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
四、聘用
(一)招聘人員為警務輔助人員,非人民警察身份,實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員與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含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jù)工作需要可續(xù)簽。
(二)按照《商洛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公安機關輔警管理相關制度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三)對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工資待遇實行統(tǒng)一的層級薪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