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承擔著全市“120”院前急救、突發(fā)事件緊急醫(yī)學救援統一接警、統一指揮調度,承擔全省的緊急醫(yī)療救援培訓、面向社會公眾普及自救互救技術等任務,還肩負著普洱周邊地區(qū)乃至緬甸、老撾等國邊境的急、危、重癥患者的急救轉運和突發(fā)事件緊急醫(yī)學救援。
根據中心業(yè)務發(fā)展和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2名,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品學兼優(yōu)、德才兼?zhèn)?、學用一致的原則。
二、招聘人員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操守及良好的溝通能力,工作積極主動,有較強的責任心及團隊協作精神、服務意識強,熱愛受聘崗位的工作;
3.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5.已畢業(yè)且取得畢業(yè)證;
6.年齡在18-35歲,即1988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7.戶籍不限;
8.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因學術造假被處罰的人員、在以往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具體崗位及相關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普洱安順勞動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紅:13887985445
3.報名所需材料
(1)畢業(yè)證書(含初始學歷)、學位證書;
(2)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駕駛員需提供駕駛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期內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4)公安部門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記錄,征信報告;
(5)駕駛員需提供交通肇事犯罪記錄、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等相關證明;
(6)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7)報名表;
(8)《誠信承諾書》;
(9)已參加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應聘,需提供所在單位的意見證明。
4.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報名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供現場審查。
(二)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通知不合格者取消報名資格。報名人員須對所提交材料負責,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資格。
(三)考試
1、考試方式:
(1)醫(yī)生:報名人數大于招聘人數3倍,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
(2)駕駛員:采取駕駛技能考核+面試的方式。駕駛技能考核為組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上路實駕考核評分,考核內容包括實駕路上車輛控制、車速控制,駕駛安全意識等,駕駛技能考核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
2、考試時間及地點
醫(yī)師筆試時間: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
駕駛員技能考核時間:2024年11月15日(上午8:30)
面試時間: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
筆試及面試地點: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1號樓4樓會議室。
駕駛技能考核地點: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1號樓。
3、面試
(1)進面人數:需要筆試時,按筆試成績、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報考人數1:3的比例,依序確定列入面試人員名單。如出現筆試成績相同,進入面試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1:3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面試根據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如出現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組織同分人員加試。
技能考核+面試的:綜合成績按技能考核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如綜合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如出現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組織同分人員加試。
直接面試的:根據面試合格人員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如面試成績相同人數超過崗位招聘人數的,組織同分人員加試,并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2. 考試內容:根據專業(yè)及崗位特點確定,重點圍繞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等進行。
3.考生注意事項:攜帶本人身份證,考試開始后遲到30分鐘,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場,作自動棄權處理。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體檢醫(y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思茅區(qū)振興大道104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guī)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醫(yī)院為市人民醫(yī)院或市中醫(yī)醫(yī)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電話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擬錄用人員體檢不合格者將不再錄用,最終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中心用工程序。
(五)公示
擬錄用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試用期手續(xù)。
四、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試用期期限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錄用程序,被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
(二)薪資及福利待遇
江西事業(yè)單位考試
委托普洱安順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屬于勞務派遣人員,薪資及福利待遇按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間,底薪1800元/月(不含單位繳納五險一金部分),試用期滿,經綜合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轉正手續(xù)。薪資2800元/月(不含單位繳納五險一金部分),參與績效分配。
五、其他事項
招聘過程中,因應聘人員放棄、體檢和公示環(huán)節(jié)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1、招聘在緊急救援中心紀檢監(jiān)察人員監(jiān)督下,統一由人事科會同分管職能部門負責實施,相關科室共同參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
2、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凡與中心主要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及與主要領導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辦理招聘事項時,凡涉及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情況的,應當回避。涉及與中層及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需報主管部門備案并接受監(jiān)督,杜絕不良現象。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回避情況,未如實填報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工作人員發(fā)現回避情形報告領導小組審查認定,需回避時調整流程或取消資格。設舉報渠道,違反制度者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處理,錄用后發(fā)現違反回避制度立即取消錄用資格。
3、招聘工作實行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4、嚴格招聘紀律,對下列違反招聘紀律規(guī)定情形的,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回避制度的;
(2)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3)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內容的;
(6)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guī)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7)違反招聘紀律的其他情形。
5、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
6、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79-2133120
七、單位詳細信息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
單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區(qū)南屏路27號
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微信公眾號:puer0879120
聯系電話:梁老師:18487136534 肖老師:18087983847
附件一:附件一: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二:承諾書附件二:普洱市緊急救援中心招聘就業(yè)情況承諾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