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河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相關規(guī)定,經開封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組織實施開封市2024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警務輔助人員150名(男性115名,女性35名),招聘職位及相關要求詳見《開封市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
3.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符合職位要求的年齡。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學歷放寬至高中(中專);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分別參照大專、本科文化程度報考。
6.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7.滿足崗位需要及報考資格條件的其他要求。
(二)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下列人員: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和專門技能人員。
6.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收容教養(yǎng)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目前在崗的警務輔助人員。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則和程序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統(tǒng)一組織、公開招聘、自愿報名、考試選拔的方式進行,在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信息及資格初審、報名確認、打印準考證三個環(huán)節(jié),具體要求為:
(一)提交報名信息及資格初審
1.報考者于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7:00前,登錄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sj.kaifeng.gov.cn/),在“快捷通道”欄目點擊“人事考試”進入“開封市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證號命名,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130×160像素,30KB以下)。
2.報名信息保存后,報名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并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進行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3.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系統(tǒng)自動審核,主要審查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暫不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查。報名信息一旦保存成功,即為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4.報考者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面試前,將對參加面試確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報考者誤報、錯報或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此次招聘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其違紀違規(guī)事實按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二)報名確認
報考者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6日17:00前。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于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9:00,登錄原報名網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考生因未及時打印或保管不慎丟失準考證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五、筆試
(一)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為準。
(三)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參加考試。缺少證件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入考場的,不得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適時在報名網站公布。
六、體能測評
(一)根據各職位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體能測評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二)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通過報名網站公布。
(三)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體能測評承諾書》(附件2),按照規(guī)定參加體能測評。缺少證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體能測評集合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能測評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實施。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中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項,三項均為達標項目,其中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七、面試
(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二)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各職位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三)進入面試的應試者,須在面試前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確認。參加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通過報名網站公布。
(四)面試資格確認時,采取應試者本人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其他人代理無效。應試者應提交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及戶口本;
2.筆試準考證;
3.畢業(yè)證和學歷認證報告;
4.退伍證(退役士兵提供);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yè)人員提供,見附件3);
6.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經現場資格確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要求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因報考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或自動放棄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按照規(guī)定參加面試。缺少證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面試集合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四位。
考試總成績通過報名網站公布。
八、體檢
(一)根據各職位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體檢人數1:1.5的比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有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它情況,如有紋身、精神疾病史等不合格。
(三)體檢集合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公布考試總成績時一并告知。參加體檢人員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要求參加體檢。缺少證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體檢集合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九、考察
(一)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各職位擬招聘人數與參加考察人數1:1.2的比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
(二)考察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和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實施。
(三)因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
(二)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公安機關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組織開展崗前培訓。
(三)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崗前培訓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關系。
(四)因招聘人員離職在一年內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相關規(guī)定程序依次進行遞補。
十一、待遇保障
(一)被聘用人員薪酬由市財政統(tǒng)一保障,薪酬待遇按照現有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標準執(zhí)行。
(二)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警務輔助人員服裝及裝備。
(三)聘用期間如遇上級有關政策調整,則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紀律監(jiān)督與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確保公開、公正、公平。開封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jiān)察組對此次招聘過程全程監(jiān)督。
(二)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報考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直接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的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項等信息,均在報名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因不及時關注相關網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均與本次招聘無關,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
(五)考生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內撥打政策咨詢電話,在網上報名過程中,遇到報名系統(tǒng)操作問題可撥打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371-2366666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371-23666662
監(jiān)督電話:0371-23666671
(六)公告相關事宜,由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開封市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2.開封市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承諾書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024年11月7日
附件1:開封市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2:開封市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承諾書.docx
附件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