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市直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因后勤工作需求,梅州市委社會工作部(以下簡稱用工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1人,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在初試和復試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所聘人員非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身份,與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 被開除公職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條件
注:1. 以上數字含本數;
2. 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據報名人數采取一輪考試或兩輪考試(初試+復試)方式進行招聘。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用工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崗位。
2. 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3. 報名時間
現場和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止,其中現場報名受理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網絡報名需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間:2024年9月6日至9月12日止,受理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聯系電話:0753-6132072
聯 系 人:薛先生
現場報名地址:梅州市梅江區(qū)梅江一路37號
4. 報名材料
(1)粘貼有報考人員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梅州市委社會工作部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登記表》 (見附件,打印后簽名掃描,掃描件和電子檔一并隨郵件發(fā)送),另附一張同底二寸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以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為照片名稱)。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驗證報告、駕駛執(zhí)照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僅供現場查驗)。
(3)網上報名的考生需將報名資料打包壓縮發(fā)送至報名電子郵箱:536354069@qq.com,文件名為“姓名+崗位名稱”。報名資料可掃描、拍照,但須確保圖像清晰可見。
(4)網上報名人員收到初審合格郵件(或電話)通知后,于現場確認時間內攜帶與網絡報名時提交的相同的原件或紙質材料到報名現場確認報名。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5. 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核合格的報名人員,憑報名人員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處領取初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初試
若報名人數超過5人(不含5人),采取兩輪考試(初試+復試)的方式擇優(yōu)聘用,初試采取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汽車駕駛技術實操能力,由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初試成績由梅州市委社會工作部復核后在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官網公示,公示3個工作日后,根據初試成績按1∶5比例確定復試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復試,如第5名有同分者則均進入復試。
(三)復試
若報名人數少于5人(含5人),采取一輪考試(直接復試)的方式擇優(yōu)聘用。復試采用面試的方式根據相關文件執(zhí)行,由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及出題。主要測評考生的報考動機與崗位匹配性、職業(yè)技術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與儀表舉止等素質。復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復試成績當天公布。
(四)計算綜合成績,確定體檢名單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只進行一輪考試時,按實際得分計算成績)
結合招聘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排名第1位人員為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復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五)體檢與資格復審
體檢由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資格復審時由用人單位出具介紹信,由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資格復審由梅州市委社會工作部和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共同負責。
體檢、資格復審出現不合格或者棄權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復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以上情況均相同的,由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再次組織面試,確定聘用人員。
(六)公示和派遣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資格復審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在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網站中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人員與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兩年期限的勞動合同,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續(xù)簽。
(七)聘用待遇
1. 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工資4300元/月(含社保個人繳交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繳交部分)。
2.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工資5300元/月(含社保個人繳交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繳交部分),年終根據平時工作業(yè)績考核給予一定的績效獎金。
四、人員管理
按照“誰用人,誰管理、誰考勤、誰負責”的原則,用工單位實施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依法保障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對用工中出現的勞動糾紛,由派遣公司承擔主體責任。對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違規(guī)行為,由用工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扣除績效工資處分、終止勞務派遣協議等處理。
五、其他事項
1.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不收取任何費用,對冒用我司名義組織培訓、招聘、有償服務的行為,請與我司聯系并向公安機關報案,我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2. 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初試、復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監(jiān)督、審核貫穿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紀律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2128436。
5. 本公告由梅州市委社會工作部和廣東嘉應南粵人才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梅州市委社會工作部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梅州市委社會工作部
2024年8月29日